古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1月20日在古浪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古浪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张 超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紧紧围绕各项工作部署,聚焦中心工作,强化履责担当,一体化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② 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 为古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检察服务。
一、讲政治、善作为,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深入推进新时代平安古浪建设,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助力源头治理,确保政治更安全、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最高原则,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正确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定位,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办案中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点工作20余项。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审查提请逮捕案件384件554人,批准逮捕404人;审查移送起诉案件909件1260人,提起公诉1092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起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328件347人。重点惩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批准逮捕17人,提起公诉85人。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督促责任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强化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守护家门口的蓝天碧水净土。批捕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犯罪9人,督促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线索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起。深入推进“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排查问题线索26条,立案调查24件,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22份,督促责任单位全面整改到位。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深入推进“七查七摆”③和“六清六查”④行动。批准逮捕涉恶犯罪75人,起诉108人。强化监督、深挖细查,监督立案5人,纠正漏捕9人,追加罪名6项,追诉漏犯28名、遗漏犯罪事实42笔。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坚决铲除黑恶犯罪土壤和经济基础,批捕起诉恶势力“保护伞”1人,监督查封扣押冻结财产67.5万元、车辆7辆、督促补缴税款80万元。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意见,制定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条工作措施。建立办案影响评估机制,坚持少捕慎诉慎押,最大限度减少涉案企业负面影响,最大力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涉嫌犯罪的5名民营企业负责人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2人,对6起民营企业负责人涉罪案件建议法院适用轻缓刑并被采纳。成立“护航民企”工作专班,走访民营企业426家,发放涉企犯罪宣传手册6000余份,为企业提供“贴身式”法律服务。
积极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纪委监委办案衔接,引导调查取证,对监委审查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12件14人。先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3件19人,依法办理李学义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对酒泉钢铁集团原副总经理王铁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依法提起公诉。坚持惩防并举,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200余场次,通过以案释法,巩固反腐成效。
扎实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从严从快惩处影响农民增收、扶贫政策落实、农村稳定的犯罪,批准逮捕侵害农村老人、儿童、妇女等特殊群体犯罪42人,起诉47人。积极开展“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批捕起诉犯罪27人,起诉涉扶贫资金犯罪14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用心用情开展司法救助,为建档立卡户中的刑事被害人1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5.5万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现象发生。落实包抓机制,全力支持帮扶村产业培育,年均提供帮扶资金6万元,组织干警深入帮扶乡镇进村入户,宣传扶贫惠农政策,落实帮扶责任,助力脱贫攻坚。
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贯彻县委决策部署,全体干警深入社区一线开展宣传动员、排查登记、值班值守、核酸检测等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抽调骨干力量,坚守牡丹园临时执勤点,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守护好古浪县城“东大门”。精准打击涉疫犯罪,批捕起诉利用防疫物资实施诈骗犯罪案件1件2人。1名干警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个人”。
二、强办案、重监督,在促进公平正义中体现检察职能
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促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
持续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强化侦查监督,监督立案34件37人、撤案33件51人,追诉漏犯3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7件。强化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5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5次。强化执行监督,监督社区矫正对象800人,办理刑事执行违规案件25件,纠正超期羁押5人,切实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
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审查不服民事生效裁判申请监督案件60件,提请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加大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和民事执行监督的力度,制发的检察建议审判机关全部采纳。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32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45.5万元。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开展专题讲座12场,切实提高群众法治观念,用《民法典》护航美好生活。
全面深化行政诉讼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审查行政监督案件63件。办理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监督案件52件,发出检察建议52份。办结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8件,制发检察建议8份。对两家未明码标价的企业,分别向价格监督部门和旅游业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企业明码标价,规范经营行为。
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发现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药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1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116份。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办理破坏国有文物保护领域案件8件、侵害英烈保护领域案件3件。围绕南部山区违法放牧以及私搭乱建占用复垦复绿公共资源的法律适用问题,牵头组织多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依法提起诉讼,形成了保护绿色生态环境的合力。
三、办实事、增质效,在平安古浪建设中践行检察使命
坚守为民初心,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满、安全感更强。
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依法适用、应用尽用原则,推进量刑建议精准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⑤审结刑事案件436件598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300人,审判机关采纳率100%。建议审判机关适用简易、速裁程序审理案件156件,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依法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设立值班律师,提供常态化法律帮助,先后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100余次,及时提供阅卷服务。
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⑥,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起诉73件111人。落实未成年人案件特别程序,坚持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双向保护,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不批捕6人、不起诉12人。加强法治宣传,14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106场次,2万余名青少年从中受益。加大司法救助,向8名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0.5万元。
用心做好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法理情并举,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检察环节。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答复来信来访183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诉求,建立公开听证常态化办案机制,对不捕不诉案件全部适用公开听证,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全面细致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对重点信访案件制定具体的稳控方案,圆满完成各重大节点安保维稳任务。
持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突出未成年人保护、民法典宣传、公益诉讼职能等重点,深入学校、乡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百余场,受益群众3万多人。强化对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被害人进行普法教育,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环节开展以案释法304人次,促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抓队伍、强基础,在打造过硬队伍中提升检察形象
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一体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着力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筑牢从严治党的政治根基。始终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提升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阵地建设和管理,确保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安全。认真落实“三个规定”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过问或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登记报告制度,坚持全员覆盖、逐月报告,筑牢防线。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围绕近年来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以案促改,正风肃纪。过去五年,检察人员无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配套机制。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完善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重大案件请示报告等制度,强化全程监督管理,确保案件质量。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机制,促使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坚持证据裁判原则,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检察官责任意识,促进履职能力提升。完成内设部门大部制改革,使内设部门由13个整合为5个,实现了人员整合、业务融合、工作增效。
锤炼担当实干的过硬本领。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岗位练兵、素能培训、业务竞赛和“跟班先进找差距”等形式,有效运用“检答网”、指导性案例“活教材”作用,着力解决“本领恐慌”问题。坚持系统化教育培训,构筑线上线下立体化学习体系,实行“平台式推送、专题性辅导、个性化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2020年12月我院被授予2018-2020年度“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1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9名干警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从检30周年荣誉章。
加强接受监督的行动自觉。始终牢记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上级院重大工作安排部署和本院工作进展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400人次视察检察工作、观摩司法活动。深化检务公开,讲好“检察故事”,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295条、法律文书857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5条,利用新媒体平台推送宣传稿件1.5万余篇,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公开性、透明度和影响力。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也离不开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关心,更离不开各位代表倾心关爱和积极建言。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的针对性还不够强,简单办案、机械司法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对标检察工作新要求,检察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重配合轻监督,监督的刚性不足;对标人民群众新期待,部分检察工作还不能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特别是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药安全等领域,公共利益保护的效果不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持续服务中心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着力把准新时代检察工作前进方向。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创新理论武装,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伟大建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检察理念更新,在司法办案中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把主动接受人民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用心办好代表建议和交办事项,做细做实代表联络工作,始终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做好检察工作。
二是担当作为顾大局,服务保障古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工作部署,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结合古浪实际,依法打击非法上访、村霸和宗族势力违法犯罪。严惩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和洗钱等犯罪,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力度,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推更高水平平安古浪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投资秩序、妨害项目推进的各类违法犯罪,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主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建设。不断拓展公开听证范围,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彰显司法公正。
三是履职尽责强主业,积极推动检察业务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强化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做优刑事检察。持续督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积极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制度。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法治安全教育基地功能,着力打造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格局。完善监检衔接机制,严肃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聚焦民间纠纷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持续深化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维护好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从源头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减少行政争议。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在安全生产、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主动探索,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凝心聚力谋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做好检察为民实事。持之以恒抓好群众来信来访、妇女儿童老人特殊群体保护工作。坚定为民宗旨,始终做到“人民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检察机关就要做什么”,要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做到换位思考,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注重在办案过程中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助力“八五”普法质效提升,为古浪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五是坚持不懈重自强,全力打造担当作为的检察铁军。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走向严紧硬,用严管体现厚爱。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着力培育检察职业精神,推动队伍“四化”建设。坚决执行防止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持续整治司法不规范、不公正问题。聚焦提升检察履职能力,持续推动检察官业绩考评走深走细走实,激励检察官担当作为,有针对性地提高法律监督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对标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健全检务督察机制,压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促使全体检察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同志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弘扬新时代武威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积极工作,为建设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的幸福美好新古浪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古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四大检察:检察职能的系统分类划分,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十大业务:指普通犯罪检察,重大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
③七查七摆:即查履行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摆党政主要领导、政法部门领导、行业主管部门领导谋划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行动;查“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制度落实情况,摆承诺以后上级部门的核查情况;查案件核查、“惩腐打伞”“打财断血”的新突破、新进展,摆斗争成果、工作成效、排名位次;查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摆落实整改工作实际情况;查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省纪委监委、市扫黑办交办案件、交办线索和上级领导批示案件、线索办理情况,摆“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一案一整治”等要求落实情况;查所有涉黑涉恶案件涉及的行业监管问题,摆乱点乱象整治、长效机制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失职失责问责情况;查工作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摆具体问责追责情况。
④六清六查:指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⑥一号检察建议:是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一号检察建议是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
⑦三个规定: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