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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贯彻“慎诉”理念 快速办理一起盗窃案件

时间:2021-11-2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积极贯彻“慎诉”理念 快速办理一起盗窃案件

近日,古浪县检察院依法从快办理了龚某某、袁某某盗窃案。在听到办案检察官向其宣读不起诉决定后,被不起诉人龚某某激动的说“谢谢检察机关,让我可以尽快回家照顾待产的妻子,让我在他乡感受到了司法温情,我一定吸取教训,遵纪守法、、、”。

龚某某系云南宣威人,全家的生活来源主要依靠其外出务工的收入。2021年8月,龚某某和袁某某来到古浪县黄羊川镇菜库打工。9月10日晚饭后,二人在村庄周围转悠时临时起意,由袁某某在门外放哨,龚某某翻墙进入一农户宅院内准备翻找财物,被恰好回家的农户发现,二人见状先后逃离现场。案发后,龚某某和袁某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向农户赔礼道歉,取得了谅解。

该案移送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在了解到龚某某、袁某某目前在兰州红古区打工,且临近年底,龚某某妻子又即将临产,急需要其回家照顾。承办检察官在5日内将卷宗材料审查完毕,鉴于二人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且系初犯、偶犯,可以从轻、从宽处理。二人未实际盗得财物,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拟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保障司法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古浪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干警、值班律师等对本案进行公开听证,听取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后承办人将该案件立即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并加快办理节奏,于次日向龚某某、袁某某送达了不起诉决定。

在办案过程中,古浪县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切入点,推行便民利民措施,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讼累,让当事人少跑腿、少揪心;同时积极贯彻“慎诉”理念,通过办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当事人的对抗情绪,既体现法律的“严肃”,又体现法律的“温度”,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了执法办案法律、政治、社会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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